本文目录导读:
在我国,法治建设一直被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,在追求法治的过程中,我们也不应忽视人文关怀,法理不外乎人情,意味着法治与人文关怀应相互融合,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,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法理与人文关怀的关系,以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。
1、法理:法理是指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,是法治建设的基础,它强调法律的普遍性、公正性和权威性,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。
2、人文关怀:人文关怀是指对人的尊重、关爱和关注,强调人的价值、尊严和幸福,在法治建设中,人文关怀关注的是法律对人的影响,以及法律如何保障人的权益。
1、法律的人性化:在立法过程中,充分考虑人的需求、情感和道德观念,使法律更具人性化,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,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。
2、司法的人文关怀:在司法实践中,法官和检察官应关注当事人的心理、情感和道德需求,以实现公正、公平的审判,我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注重调解,尊重当事人的感情,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关怀。
3、法律服务的普及化:通过法律援助、普法宣传等方式,使法律知识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,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,使他们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 *** 。
1、法治建设与人文关怀的统一:在法治建设中,既要坚持法律的权威性,又要关注人文关怀,使法治与人文关怀相互促进、相互融合。
2、法律实施与道德教育的结合:在法律实施过程中,注重道德教育,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,提高法治素养。
3、法律监督与人文关怀的兼顾:在法律监督过程中,既要关注法律问题的解决,又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、情感需求,使法律监督更具人性化。
法理不外乎人情,法治与人文关怀应相互融合,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,在我国法治建设中,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,努力实现法治与人文关怀的和谐共生,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、公平、和谐的社会。
参考文献:
[1] 张明楷. 法理学[M]. 北京:高等教育出版社,2016.
[2] 谢觉哉. 法治与人文关怀[J]. 中国法学,2018(2).
[3] 马克思. 法哲学原理[M]. 北京:人民出版社,201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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